在这个寒假中,发生了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但让我最难忘的,还是在大年三十奶奶家附近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感悟极深,至今难忘。
吃过年 夜 饭,我和妹妹在一起放烟花,我们正玩得开心,不经意间抬头发现村子南面不知什么时候已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这时比我大几个月的小姑远远的冲我们喊:“着火了!着火了!”我连忙把妈妈叫出来,妈妈抬头看了看,惊讶地说:“呀!真的着火了!”爸爸妈妈便带着我们顺着火光来到了着火的地方。附近早已围了许多人,一些叔叔正在努力的扑救大火,他们轮流用盆子盛水来救火,被火烧的灰烬已经堆了两人多高,可见当时火着的之大。在人们的议论中我知道这是由于燃放烟火不当而引起的。妈妈告诉我,现在有的烟花制作不合格,由于人们的燃放不当而引起了许多火灾,可新的一年再需要红火,也不需要用火灾来迎接。
我想起了以前有些地方政府禁放烟花,现在,各地纷纷解除了“禁放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想在哪里放就在哪里放,想放什么就放什么,想怎么放就怎么放。
燃放烟花,本身都是危险行为,如果再燃放劣质烟花更是危险加危险。无论是燃放者还是围观者,对于这些行为的潜在危险应该有所认知。另外,即便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也不应忘记这些东西本身就是危险品,燃放不当照样会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应此,大家要倍加小心,在安全区域、安全燃放。
大年三十,本因是欢乐喜庆的一天,可因为燃放焰火不当,全国仅在1月22日0点到1月24日上午8点三十二个小时内全国就已发生了近六千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这是多么巨大的一个数字啊!虽然在如此喜庆的日子说这些不太好,但在此我还是想呼吁大家:春节虽是一个喜庆的节日,但防火意识更不可丢。只要我们大家自觉,相信烟花爆竹之害也就能降到最低。希望我们的责任感更多一些,这样可收获更多的喜乐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