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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作文

我曾经一度很喜欢6这个数字

2022-11-04 21:13:39

曾经一度很喜欢6这个数字,L这个字母,还有《Love In December》这首歌。那时我还只是汐河中学的一个高中生。汐河也算得上是一个很美的城市,马路小径两旁都生满了枝繁叶茂的榕树,错综复杂的气根从很高的树枝上面坠下来,散落一地。汐河中学也是如此,每天都有许多学生抱着一大堆练习从树下匆匆而过,将孤独疲倦的背影留在这边树荫下,然后带着僵硬麻木的表情面对接踵而来的小测大考。而我就是这样的人之一。

第一次见到刘梵的时候是在高一,学校的操场上。我刚从车棚锁完车,路过操场准备进教学楼。结果很不幸地被迎面飞来的篮球砸中额头,刘梵跑过来道了歉,然后把篮球抱走。就是这么简单俗套的相遇,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再无交集。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时被球砸坏脑子了,我却一直记着他的样子。

在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种环境下,年段排名是风云变幻、血肉横飞。而我凭借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游荡在五十名的边缘,摸爬滚打地混过了高一那一年。文理分科后,我再次倚仗着懒人精神,毅然投向了理科的怀抱。不是因为我的理科有多好,而是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了,我真的很讨厌记那些乱七八糟的年份。反正不管是文是理,三年后谁还记得那些政治钢条和物理公式,不如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好混点。但是我的英语特别好,这是我唯一值得骄傲的科目,因为我每次都是英语单科的年段第一。后来终于凭借着分科后的对手减少和英语的绝对优势在理科生中跻身前十。

没想到的是,刘梵成了我高二的前桌。一米七五的身高,比我还白的皮肤,带着一副像斯文败类的眼镜。但是事实上他确实挺养眼的,同时也很自恋。他是一个开朗和开放的男生,有一个老好人的光辉形象。他经常帮女生们买买东西提提水,有的时候还会载女生回家,甚至陪她们去逛街。因此还三天两头闹出不少绯闻来。

由于前后桌这个优越的地理条件,我们很快熟悉了起来。每天总是有几节无聊的政治课,于是我俩便凑在一起诉说着天南地北,从地球聊到火星。晚自习没有老师监督,我们便更加积极活跃地开设哲学讨论会,然后看着胡乱散落一桌的考卷,放肆地大笑起来直到说累了,笑累了,才继续一面贴着寒冷静谧的夜,一面在白纸上写下密密麻麻的文字或数字

南方的城市其实比北方还要寒冷,因为北方的每个角落都装有暖气,而南方只能把门窗都关得紧紧的,所有人蜷缩在教室里。要过许久,玻璃上才会出现紊乱而下的小水珠。

刘梵扛着书包从外面进来,还没坐稳就歪过脸来,说到:林音,你有没有觉得我最近又变帅了?

我在盯着他彤红的脸和凌乱的新发型看了三秒后,给他投去个复杂的眼神,没有。

真是口是心非的女人。等着看吧,明天早上肯定又会收到抽屉的情书了。刘梵挑了挑眉毛。

你还可以再无耻点吗我已经习惯他这些无趣的调侃了,所以对他的话,我不予置评。

刘梵把脸凑过来,眯起眼睛。说∶你每天不损我几句不满足是吧,怎么染上这癖好,你说说,哪天没了我怎么办呢。

是是,大帅哥!麻烦你把脸让让,我还要补作业呢。我用力抽起刘梵手臂下压着的练习,然后把他脸一把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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