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马上就要结束了,但生活中有无数个第一次洗碗、扫地、做饭。今天,我第一次签下了合同,心情万分激动,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放假那天,老师告诉我们,在寒假里要多给家长做点家务,我很高兴的乐了,这次我要有私房钱了,不就是做家务吗?太简单了。
回到家我高兴的叫起来,“老妈咱俩来签个合同”,妈妈奇怪的说:“就你这么点事,还签合同干啥?”于是我便与妈妈好好的讲了一遍。
我说:“我要帮您做家务,但我要报酬”,这下,我们各自打起了小算盘,我希望得到更多的私房钱,而妈妈却想让我多干一些家务活,最后,我们成交了,我每天收拾碗筷、擦桌子,二十天后,老妈要付我十元零花钱。想着十元钱是自己劳动挣的,比吃蜜还甜。说干就干,每天我很认真,生怕违反了合同,挣不到我那私房钱。但干着干着,我明白了,老师并不是让怎样的去多干活,而是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要在劳动中得到快乐,用行动见证自己的成长,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说到做到,诚实守信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