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孙悟空长大的过程,就是一个孩子长大的过程。
小时候的我们,总以为自己是世界的王。我们肆意的长大,不断的充实自己,把那些限制我们的堡垒一一打破,就像美猴王一笔勾销了地府名薄,一手拿了定海神针,肆意而无谓。直到有一天,孙悟空遇见了如来,我们遇到了社会的运行制度。从此,孙悟空乖乖的做了孙行者,而我们也逐渐明白,有些堡垒,我们无法打破。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于是我们可以说是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烙上了社会的印记,自此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里,都会有社会的影子。即使是深居山林的隐士,偶尔也会需要在路边放一担柴,以换取些许财物。而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难免会起冲突。
儒家学说里将社会的利益称作义,并鼓励人们舍身取义。历史的长河中也的确有许多人为信仰舍弃了生命。汨罗江畔的纵身一跃,零丁洋里的一片丹心,行刑场上那一句死的其所,快哉快哉他们被社会所推崇没过,为世人所敬仰,更是激励许多人满腔热血地前仆后继。
于是在听到了他们的事迹之后,大多数人都是头脑发热,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热血甚至是生命。然后,道家来了。道家冷静地告诉大家,要活着。于是又有大多数人的热血和冲动又缓和下来了。于是有了无可厚非,于是有了崇高是自己的选择。
我认为,社会中有这两种人。一种人对自己所处的社会深有感触,并不断努力的去完善它,但更多的人身处在社会中,确是一种鱼儿和水的感觉,鱼儿身处水中而不自知,一个人在社会里久了,也会淡化它的存在。但问题是,当个人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起了冲突时,鱼和熊掌,你要哪个?
很多时候我们会说不必过于苛责,比如说地震来了,你吓的惊慌失措,独自一人逃走而没有伸手搭救一个你本可以救下的人,又像在《奇葩说》里讨论过的遇到危险,伴侣手刀逃跑该不该原谅他的问题。这些行为与儒家所倡导的舍身取义与我们心中所想的舍己为人是有很大出入的,但是我们说,这可以理解,因为这里社会的利益,这一份自私,对整个社会的体系来说无伤大雅。可是刘胡兰必须得死,赵一曼必须得死,他们代表的义,不仅仅是个人小义,而是民族的气节,她们不能退缩,后退一步便是万丈深渊。
年纪小的时候,我还会跟着另一群吃瓜群众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理直气壮地指责别人的软弱怯弱与自私。跟随着年龄的长大,慢慢体会到人生的不易,也愈发能理解人生中的软弱,学会了理解和包含,也学会了不再那样苛贵。因为别人的软弱里,何尝没有自己的影子。但这份理解却并不是没有限度的,一个人多多少少还是需要有一些信仰。一个只顾偷生而抛弃最基本信仰的人,早就失掉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灵气。
这世上英雄很少,平凡的人很多。但千千万万的平凡人在登上抗日战争保家卫国的时候便都成了英雄。所以对于我而言,不管平时多怂多软弱多没用,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时候,我一定会选择堂堂正正地做回那个有灵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