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书是长生果,有人把书称作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在我眼中书是一抹红日,美丽又闪亮;书是我们想去就去的一处故土,亲切又熟悉。它就是我眼中的一朵七色花,点亮了我小学五年的生活,绽放出了缤纷的色彩。
记得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让我在家读英语,我想:趁妈妈不在家,我看看闲书吧!我起身偷偷走向书柜,拿了一本我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第七条猎狗》慢慢的看起来。芭蕉宅的老猎人召盘巴闯荡山林四十余年,前后养过六条猎狗,由于种种原因死的死,跑的跑。一个猎人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就像骑兵没有一匹好马一样,召盘巴常常为此唉声叹气。我看的正入迷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我熟悉的脚步声,妈妈回来了!我扔下书就往书桌跑。这时妈妈也走了进来,看见我手里的英语书竟然倒拿着,笑着说:你水平挺高呀!英语书都能倒着看呀!
还有一次,我准备等爸爸妈妈睡了再看会儿杨红樱的《五三班的坏小子》,这里的肥猫、米老鼠、兔八哥、豆芽儿就仿佛我身边的同学一般,他们的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我们和他们一样调皮过、捣蛋过。终于熬到家里的灯都熄了,我猫着小碎步还没走两步就被妈妈发现了,结果也只能乖乖睡觉了。
我喜欢书,书是朋友,是家人,是我无聊时的克星,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