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夕阳很暗淡,看不到漫天的流火。它对匆忙的我们算什么呢?还未来得及笼在云上就被灯光吞噬的一小团红色吗?
我一直想看到萧红的文章里那样燃烧的天空,于是常常在黄昏时分倚在窗前。不过,许多时候毫无所获。这调皮而懒惰的家伙总是探头探脑几下,便吝啬的隐没光束,叫出披着黑斗篷的月亮来撑场面了。
但这天不一样。接近日暮,阳光却依旧锋利。它很慢很慢地滑向鳞次栉比的楼群之中,擦出长长的橙红色的光华,围起整个天际。楼下盛开的雪一样的海棠上映着它的脚印。斜倚花枝的女子,穿一条染上橙色的长裙,发丝飘得很乱,影子拖得很长。
不知道在等着谁呢。
天上就像是泼了盆水,把云彩都冲走了。不过洗的不很干净,薄薄的灰尘仍然自由地漂浮,笼罩在窗前就像数层纱。
那些精灵般的光圈,挑一个合适的角度,又闯入卧室随意舞动。清冷的白墙壁与白窗帘,也都变得暖融融的。
天空慢慢地分出了界限。馥郁的紫色缓缓沉淀,大片的灰蓝色飘忽其上,淡的发白的红色将它们恰到好处的融合。还有灰色,就像生手的画笔无序的搅动着。
慢慢的,玻璃上就好像有断续的影像。那是一个小小的,穿着尖尖皮靴的小人儿?他最爱的也是夕阳,不过他的星球上,只要挪动几下椅子,便能看到四十四次夕阳,不必像我似的守株待兔。不知他现在是在仰望天空,还是在照看他心爱的玫瑰花?
影子飘忽而上,化为一条曲折而漫长的驿道,夕阳斜打在路边的枯藤上。道上疲惫的游子,扶着一匹肋骨突露的马,充满羡慕的望向小桥旁炊烟缭绕的人家。对于自己,安居家乡的生活永远是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他叹了口气,轻轻地拍拍马背。“我们走吧。”他望向远方绵延无尽的路。
帷帐一般的黑色,毫无预示的落了下来。大约天空上面,有谁想睡了。说起来,夕阳瑰丽的颜色,在古代被视作蛊惑人心的妖呢。玻璃上其实冰冷冷的什么也没有。
一团一团的星光,伸手一点就全亮了。那么,我们明天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