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偷”这个词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而且对它恨之入骨,而我却当了一次“小偷”。
记得7月13日中午,妈妈躺在沙发上睡午觉,我在房间里看电视,看了一会儿,我感觉很热,突然想到冰箱里有许多冰激凌,便流下了许许多多的口水,我轻轻打开房间的门,跑到卧室,看见妈妈还在午睡,而且睡得很熟,就以刘翔看了都羡慕嫉妒恨的速度跑到冰箱面前,刚拉开冰箱门,我就被汹涌而来的冷气吹得全身舒服自在,感觉世上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幸福的了,我立刻挑了一根“绿舌头”,然后溜回了房间,我拆开了花花绿绿的包装袋,不到1分钟就把它吃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舔了舔嘴巴,感觉吃得不够爽,便开始了第二次的“偷冰激凌计划”。
我把头伸到门外,发现妈妈还在睡觉,我为了不让妈妈发现我这个“小偷“,我就把拖鞋脱了下来,轻手轻脚德跑到了冰箱面前,我拉开冰箱门,快活感又一次传递了我的全身,我挑了一个”吸吸爽“,然后又跑回了房间,慢慢地享用了这份美味。吃完之后,我留了一个心眼,把冰激凌的包装袋扔到了窗外,这样就毁灭了”证据“,妈妈就不会发现我的罪行了。
可惜好景不长,第二天上午,我的肚子就特别的痛,直到中午才好。
通过了这次事件,我明白了一点:不能做“小偷“,不然吃亏的还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