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秋向来不明显,立秋后还是很热,当人们抱怨天气时,一阵北风呼啸而过,冬天就该来了。秋仿佛是被遗忘了一般。快到十月了,北方的人该穿上薄毛衣了吧,而我,偶尔还会穿短袖,若不是光脚踩在地板上已经感觉到了凉意,我一定还坚持相信这是夏天的尾声。
哪里像秋天啊!阳光毫不吝啬地充斥着每一个它能照到的角落,香樟繁茂葱茏,河里的莲花还没有凋零。稍稍加快步伐鼻尖就有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一切都停顿着,像弄丢了时光,菊花开了,却不怎么真实,书中总是描写在落叶满地草色枯黄的时候菊花开得烂漫。可这菊花开在此时,就没有了那一份傲气,不过也不能怪它不守时,在南方,实在是没有适合它开放的时间。
能让我感到秋的,是家中的幼猫,是它日益厚密的毛。它能感受到秋天的,一定是这样。看来,人真是愚钝,那点对自然季节的敏感已消失在了麻木里。如此说来,到底是南方的秋味不浓,还是人的感情冷淡了呢?我想,两者皆有吧。
诗人是最喜欢秋天的,因为秋天的自然变化足够大,能让他们感慨世事沧桑,能让他们望月思乡,他们需要情感去写诗,秋天就给了他们这种情感。翻翻《唐诗三百首》,凡写四季者,大部分是描写秋天的,写秋天的落叶、黄花,写秋天的孤雁、荒草,更有贪吃者写了肥美的蟹。不知是谁说过:悲剧就是把美撕破了给人看。这种美让人惊心动魄,让人难以忘怀。敏锐的诗人捕捉到了这种悲的情愫,加之文笔的润色,一首好诗便跃然纸上。当然也有少数眼光独特的诗人看到了秋的乐趣,刘禹锡有首《秋词》: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这首类似于白话的诗堪称诗中典范。
可惜,我不是诗人,我只是个学生,对秋常有不满,天亮得晚,天暗得早,一日之间多有犯困。这秋,真是矛盾。
矛盾归矛盾,这秋,也着实来得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