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想的确如此,自我与书初遇那一刻起,就注定会用一生铭记这些与书相伴的温暖岁月。
题记
儿时的我爱读诗词,那时,我会在杜甫的忧郁屏息,在李煜的叹息中凝神,在陶渊明美好的桃花源中留连。
现在的我又酷爱散文,从鲁迅妙趣横生的百草园,到萧红故乡汩汩流淌的呼兰河;从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到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无不留下我徜徉的足迹。
手持经卷,朝朝暮暮之间,常常幻想若自己当真梦回古朝,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夜深人静,当我意图停笔之时,脑海中却蓦地想起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样的诗句,于是便继续奋笔。诚然,或许书对我来说,是一种比口号更令人奋进的激励。
粗增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中国诗词大会》冠军雷海为,以外卖小哥的身份成功逆袭。当他站在舞台中央,散发出的书香卷气,再也没有人认为他只是一个平凡的外卖员。
书就是这样神奇,他们改变着一个人的外观,也滋养着一个人的气质。
我曾想在困难、逆境面前低头,可书,它教会我坚强。于是,即便在最困难的日子,我也衣衫得体、昂首挺胸,眼中闪烁着光芒。是书,为我建立了一道尊严的防线。
我会始终感谢,感谢你,我,还有书,以及那段与书相伴的温暖岁月。
或许未来有天,我终将迟暮,但我仍愿用一双明亮的眼睛,再去寻找书中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