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苹果。
的确,苹果的身体是最流畅的线条,绯红的皮像极了羞涩的少女的脸庞,清丽而秀美;它的形体是公认的黄金分割,小柄处在的小孔,是一个完美的圆心;它的果肉是美好的米黄色,像新锯的杉木横截面一样柔嫩;它的口感香脆,却又隐带着粉甜,香气充斥着大自然的清新,倒真是色香味俱全。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它。
它虽然美丽,却娇弱。一个完美的苹果,稍被磕了一下,便会留下一块疤痕。即使皮没有破损,但皮下果肉却已经开始烂了,细菌完全可以长驱直入。所以,经常有又红又大的苹果,一切开,果肉已经烂得差不多了。
它虽然美丽,却虚假。那红透的脸,不知上了多少蜡,才会如此光洁。殊不知,这样的苹果,在食用时只得弃皮而食。是的,这样美丽的苹果,一眼就会让人目不转睛,一摸便会爱不释手,可那又的有什么用呢?
它的味美,但是它的营养却太过勉强。这并不是说它的营养价值低,相反,它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它保存在温室之中,不经风雨,不经日晒,要阳光时,有无数灯光照着,要雨露时,有无数水珠儿洒着。
所以,它不易保存,不削皮无法放心吃,完美的极少。
我不喜欢苹果。
它的确很好。但对于我而言,我只想引用并稍稍改动一下周敦颐的句子形容它,即使太过偏激:
可远观而不可贽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