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的日记500字5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5篇关于明文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明文的日记500字(1):
俗话说得好:一天一苹果,医生远离我。苹果是一年四季都非常常见的水果,不像其他的水果只在特定的季节销售。苹果种类繁多,比较常见的有:红富士、黄元帅、嘎啦、乔纳金……
成熟的苹果大多是红色的,表面上还带点黄斑,也有些是红里带着粉。它的外形呈球状,像个小灯笼。苹果有大有小,大的有半斤,小的也有二两。
苹果的味道有的甜有的酸。我喜欢吃苹果,一口下去,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再咬一口,甜丝丝、水灵灵,使人神清气爽。
苹果不仅好吃,还有很多益处。调节肠胃、降低胆固醇、降血压、防癌,还可以分解人体内的脂肪。苹果内含有大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丰富的膳食纤维。和其他的水果相比,它的脂肪含量可以忽略不计,它几乎不含蛋白质,提供的卡路里很少,平均每100克苹果才有50大卡。而且苹果含有丰富的苹果酸,它能使沉积在人体内的脂肪有效分解,从而防止体态过胖。
不仅如此,苹果还能增强人脑的记忆力呢!苹果不但含有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糖类等构成大脑所需的营养成分,而且还含有利于儿童生长发育的细纤维和增强记忆力的锌元素。锌是构成和记忆力息息相关的核酸和蛋白质必不可少的元素,人体如果缺少锌元素,会使大脑皮层边缘部海马区发育不良。
苹果是对人体有益的水果,大家一定要多吃!
明文的日记500字(2):
猪
在牲畜中,哪一种牲口特别有用,却不受待见?要谈起这个话题,我就一定要为猪“打抱不平了”。
猪为人们做出了不计其数的贡献,但人们却只看浅显的外表,认为猪又笨又懒,吃了睡,睡了吃。于是猪被人用作骂人的话了。看看鸡、狗、牛、马之类的牲口,哪会有这般待遇。猪其实是特别聪明的生物,在物种IQ排行榜上可以排到前十。猪哪里聪明了?那就拿狗和猪比较一下吧,猪可以一遍学会挑水、拉车、开门等才能,狗则需要近十遍才能学会,相比之下,猪是不是真的很聪明呀?
猪一直陪伴着劳动人民,许多研究证据表明,猪在近万年前就开始被人驯养了。家猪就像一颗种子,在人类的圈养下生根发芽,陪伴了人们万年之久。家猪进化出了温顺的性格,以及发育快、繁殖力强的优点。而野猪一直是在大自然中繁衍生息,全身披着硬毛,锋利的牙齿像大象的门齿一样长且弯曲,简直像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它们跑得极快,发起怒来,连百兽之王老虎也敬它们三分
猪的用处很多,不胜枚举。除了可以供人食用外,还能提供制革、制药的原料,就连粪便也是上等的农肥。猪从头到脚都特别有用,真是浑身是宝啊!
既然如此,猪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应该改变了吧?看一样事不能只看其外表,更应注重的是外表之下的灵魂与内涵。
明文的日记500字(3):
我非常喜欢恐龙,总是在课余时间用手机观看恐龙纪录片,因此,我认识了许多恐龙,有食草恐龙,也有食肉恐龙,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认识的恐龙。
首先出场的这只恐龙有着锋利的牙齿,粗壮的后腿以及短小的前肢,我不告诉你它是谁,你自己想,没错,这正是几千亿年前的平原霸主,“霸王龙”,霸王龙的尾巴比较短,是因为捕食的关系,霸王龙捕食时会把尾巴拉直,使身体形成流线形,这样奔跑速度快,更有几率捕食成功。
接着是梁龙,梁龙的脖子非常的长,相当于长颈鹿脖子的十倍,体重相当于大象体重的10倍,因为梁龙太大,输送血液很慢,可能下一批血液没到,上一批就已经用光了,所以科学家推测梁龙的身体承受不住,所以科学家推测梁龙的心脏有一总分在脖子上。梁龙的尾巴是它抵挡食肉恐龙的好武器,它的尾巴长而有力,可以当鞭子抽打敌人,威力十分惊人。
除此之外,我还认识一对双胞胎,那就是恐爪龙和镰刀龙,它们都有五六米长的爪子,头都一样小,身材也十分相似,我经常把它们俩搞混,可见它们有多相似。
我认识的恐龙还有很多,下次再给你一一介绍,好吗?
胡金宇老师作文评语:
文章开篇点题,简洁明了的说明自己要介绍的内容。能2够运用多种说明方法让读者了解你所喜爱的恐龙,整篇文章思路清晰,文笔流畅,语言幽默,是一篇佳作。
明文的日记500字(4):
我拥有的东西如天上的星辰,数也数不清,有可爱的洋娃娃,有实用又有趣的书籍,有漂亮的文具……应有尽有,可在这么多的东西中,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小又不起眼的订书机。
我的订书机全身都是深蓝色的,如果能把它竖起来的话,你应该会把它当成一罐深蓝色的染料呢。它每天张着大大的嘴巴,好像要把月亮吃掉一样。只要它的嘴巴一闭,我的纸就被钉在一起了。打开它的脑袋,它就可以进食了,只要把金属小槽放进订书针,再把脑袋盖上,它就进食成功了。虽说订书机吃饭容易,但它消化食物可不是一般的慢,已经可以用超级慢来形容了。你看看吧,它吃一顿,最快要一个月,最慢要五六十天才消化,你说它慢不慢?
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把资料袋里的文件倒了出来,纸散落一地,我连忙开始捡,可就在我把这一群调皮蛋放回去时。另一群调皮蛋又跑了出来,等我把它们都赶回家时,已经满头大汗了。我心想:一定要找到制服它们的办法,这样的事已经发生很多次了。突然,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好办法:可以找订书机帮忙呀!我赶紧请来了订书机,不一会儿就制服了这群调皮蛋,把它们都变成乖宝宝了。
这就是我的订书机,我家的订书机,我喜欢的订书机。
明文的日记500字(5):
我是一个圆珠笔,我是被主人小唯在文具店买回来的。
我有著一头深蓝色的长髮,每次按动我的长髮,笔尖宝宝就会跳出来写字。身穿白色的上衣,衣服上有很多hellokitty猫。小猫们很可爱,带著红色的蝴蝶结。有的小猫在认真的看书,有的小猫在津津有味的喝水,还有的小猫在看著奶油水果蛋糕流口水呢!腰间戴了一条蓝色的腰带,这样会显得我更加苗条。深蓝色的裤子搭配著深蓝色的头髮是那麼的时尚。别看我瘦瘦的,我个子有15釐米那麼高呢!
第一天被买回来的时候,我就有预感可以有一个幸福的生活,果然我猜对了。我的主人差不多天天用到我,就连画画都要用我呢!主人还天天照顾我,写完字以后把我放在漂亮的文具盒裡,我十分高兴。
现在我很年轻,你想知道為什麼吗?我来告诉你吧,因為主人天天给我换笔芯,我现在跟主人的关系越来越好,我都快把主人当作自己的爸爸妈妈了,真希望主人真的是我的爸爸妈妈。
随著时间流逝,我也开始变老,我一直都害怕,我如果有一天我死了,那我的孩子们会不会帮我把心愿继续达成。
主人是我最喜欢的人,也是我最亲的人,真希望能永远陪伴我的主人。
作者:魏子唯,香港东华三院邓坚小学